一、实验实训室由专人负责并为第一责任人。要定时进行安全检查与维护,正常损坏需维修的设施设备,负责人应及时上报并说明情况,待领导批示后联系厂家或专门机构进行维修,确保实验实训教学的正常使用。人为损坏的设施设备由损坏者负责赔偿。故意损坏的,加倍赔偿。
二、学生进入实验实训室必须按照实验实训要求和规范,统一着护士服或白大褂、白鞋、鞋套,并按教学要求携带各项学习用物,管理人员和带教老师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管理督导好学生。
三、实验实训教学,学生要树立“安全第一、生命第一”的思想,必须服从带教教师的管理和指挥,遵守操作规范,注意维护好自身安全,严防并杜绝触电、轧伤、烫伤、中毒、感染、摔伤、碰伤等意外事故的发生。必须严格按照老师要求、教学规范,及各种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进行实训,擅自行动者或不听劝阻者,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带教老师和管理人员为第一责任人。
四、未经带教老师或实验实训管理老师允许学生之间不可私自相互进行操作练习,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否则责任后果自负。实验实训药品和用物包括废弃物都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医药卫生管理规定处理不得将实验实训用物包括废弃物私自带走,否则责任后果自负。
五、实验实训过程中,若发现仪器设备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停止实验实训,马上向带教教师或管理老师报告,待查明原因、妥善处理后,才能继续进行。自行处理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或人身安全事故的,责任和后果自负。
六、实验实训完毕后,应及时关闭电源,将实验实训用的教具、物品、药品、器材等整理、归回原位,杜绝浪费现象发生。值日生应积极协助管理老师打扫卫生,按照规范清洁、处理好各类实验实训物品和药品,管理人员为第一责任人。
七、实验实训仪器设备设施和药品一般不外借,学生借用实验实训设备设施或物品、药品必须征得领导指示,在管理人员处履行相关登记签字手续后方可进行。兄弟单位或相关部门要借用实验实训设备设施、物品、药品的,需经领导批示并在管理人员处办理相关手续后才可借用。
八、实验实训管理人员和实验实训学生在进行完相关教学、学习活动后,务必仔细检查各项设备设施,关闭好门、窗、水、电,保证安全无误方可离开;贵重物品和有毒有害物品包括剧毒药品要妥善保管,严防事故发生。实验实训管理人员为第一责任人。
九、闲杂无关人员无事不得随便进入实验实训室,包括学生家长。确有事者,需征得带教老师或管理人员的同意后,方可进入,不得无理取闹,影响教学。私自擅入或乱闯乱闹而造成经济损失甚至人身伤害的,责任后果自负,触犯刑律者,交由公安和司法机关处理。
十、上述各项规定,有不完善的地方依据参照郑州理工职业学院有关规定处理。本规定由郑州理工职业学院护理学院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